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焖饭的正确读音(饭香四溢正宗发音揭秘)

焖饭的正确读音

焖饭的正确读音是 "mèn fàn"。

地方美食 | 甏肉干饭,甏,这个字怎么读?吃过才知道

在山东济宁地区有一种地方美食,叫做甏肉干饭。甏,这个字读作(bèng),上面一个“彭”字,下面一个“瓦”,字意思是瓮一类的器皿。甏肉顾名思义,用甏盛放烹制的肉。

济宁位于山东南部,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地处交通要道,因为南方的大米要经过这里从水路运往北方,济宁人也就养成了喜欢吃米饭的习惯,人们把用甏炖猪肉和米饭放在一起吃,别有一番风味。于是就逐步发展为今日的甏肉干饭。

甏,是一种陶器,口小,肚子大。陶器用来烹饪,有个好处就是传热慢,散热慢,延长了保温时间,能把食物煮的很烂熟。过去,经营者以扁担挑着饭菜走街串巷,一头挑炭炉,一头挑饭,甏置于炭炉之上,此法可节约炭火,又使肉吃出一种别样风味。

甏肉做法看似简单,但也是各有特色,以猪肉为主,一大块新鲜猪肉,五花肉最好,肥瘦相间,先要蒸,再油炸,然后放入老汤中小火慢煨,猪肉经过长时间的卤煮,色泽红亮,质地软烂,肥而不腻。

当然一大锅卤汤,仅仅卤肉还是不够的,人们还要配甏菜上才不会浪费。因而汤中也要加入鸡蛋、豆腐、丸子、卷煎、面筋肉丸、海带、豇豆、辣椒等等。这样一份甏肉,再配上一碗米饭,有几个人能忍住诱惑呢?

在今天,甏,已经被铁锅、不锈钢锅代替,但甏肉之名一直沿用至今。甏肉干饭仍然被极多数济宁人所喜爱,并且成为周边地区的主要食品之一,成为济宁代表小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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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焖鸡米饭”怎么读

身边不少朋友都把“黄焖鸡米饭”读成“黄焖/鸡米饭”,即在“黄焖”后面稍稍停顿一下再说“鸡米饭”。甚至开“黄焖鸡米饭”店的老板也有这么读的。有一次路过一家店,听到老板娘正扯着嗓子喊:“某某号,你的鸡米饭好了”。居然叫“鸡米饭”,这似乎把“黄焖/鸡米饭”这种读法给坐实了:“鸡米饭”是短语的中心语,而“黄焖”是修饰语。修饰语并不改变中心语的内涵,因此在具体语境中可以省略。就像“油炸/小黄鱼”一样,无论修饰语是“油炸”“清蒸”或其他,“小黄鱼”始终都是“小黄鱼”,不可能变成其他品种的鱼。因此,服务员可以说“您的小黄鱼好了”,不必把“油炸”说出来,但不会说“您的油炸好了”。

然而,“黄焖鸡米饭”的情况并不如此简单。“黄焖鸡”据传起源于民国时济南的著名饭店“吉玲园”。所谓“焖”,是指这样一种烹饪手法:食物先过一下油,然后放入锅中,加上作料和水(水量不要漫过食物),煮开之后,改用文火煮,最后收汁。其特点是汤汁少而浓,能够长时间保留食物的原香味。

吃过“黄焖鸡米饭”的人都知道,通常都是一个装有黄焖鸡的煲,外加一碗白米饭,简单但有营养。可见,“黄焖鸡米饭”的意思就是“黄焖鸡”配“米饭”。从短语结构上来说,它是并列结构,由“黄焖鸡”和“米饭”两个名词短语并列而成。这样看来,就只能是“黄焖鸡/米饭”这一种读法了。

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要违背词义和语法的规则而读成“黄焖/鸡米饭”呢?这是韵律因素制约的结果。冯胜利在《论汉语的“自然音步”》(《中国语文》1998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汉语中五个音节的组合,通常有[2+3]和[3+2]两种音节组合形式,但不受其他因素干扰的“自然音步”是[2+3]。这在单个音节均无意义的音译词或每个音节都各自独立的并列短语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前者如“加利福尼亚”,后者如“金木水火土”,停顿都是清楚地划在第二和第三个音节之间,即读作[2+3]的“加利/福尼亚”“金木/水火土”,而不是[3+2]的“加利福/尼亚”“金木水/火土”。“黄焖/鸡米饭”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些人不了解“焖”这种烹饪手法,甚至在“黄焖鸡米饭”大行其道之前,都没有听过,也没有吃过“黄焖鸡”。对于这样一个相对陌生的词汇,就像音译词那样按照[2+3]的自然音步来读,这是最自然的。

自然音步的影响力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有时候,尽管词义上的界限明确,但人们仍然习惯于按照自然音步来读。比如,“千里追风油”一般都按自然音步读作[2+3]的“千里/追风油”,而不是按词义界限读作[4+1]的“千里追风/油”。当然,词义界限是否明确往往也存在一个“度”的问题,是大多数人都能一眼看出这个界限,还是只有少部分读过古书的人才能分辨。像“千里追风”,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这个典故,也不会觉得它们在词义上应该组合在一起。但像“冰糖葫芦汁”,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选择自然音步[2+3]的组合,而是按照词义界限读成[4+1]的“冰糖葫芦/汁”。

再回过头来看“黄焖鸡米饭”,因为自然音步和词义界限上的矛盾,它在当下的语言生活中正处于[2+3]和[3+2]两种读法的竞争状态。究竟哪种读法会为更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并最终在竞争中胜出,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不过,问题并没有就此结束。“焖”出来的食物,通常色泽金黄,因而称之为“黄焖”。有些人会在焖的时候加入老抽或糖色调色,做出来的食物鲜红油亮,这种做法称为“红焖”。也就是说,单说“黄焖”是可以成立的。那是不是可以说“黄焖/鸡米饭”这种读法也符合词义上的切分呢?问题是尽管“黄焖”能单说,“鸡米饭”却很难单说,除非把“[鸡][米饭]”看成一个并列结构。但这样理解的话,做的时候就必须把米饭和鸡肉放在一起焖才行,而现在市面上的几乎都是“只黄焖鸡、不黄焖米饭”,这两种做法并不是一回事。

(本文原载于《语言文字周报》第1709号第四版,2016年11月2日出版,已获授权转载)